旅游知识31:某休闲饮品馆侵害电影作品著作权案

时间:2022-12-01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休闲饮品馆侵害电影作品著作权案

2019年9月17日,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到该市某休闲饮品馆进行检查,发现该饮品馆内设有10个电影放映厅,其中6 号厅、7号厅有顾客正在观看影片。大堂的吧台上有一本笔记本,记录各厅放映影片的名称、时间、收费情况。有一台电脑安装了TMS影院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在8号厅、10号厅点播影片《寄生虫》《极限逃生》,能正常播放。另有一台电脑正在运行迅雷软件,经查有《寄生虫》《极限逃生》《罗小黑战记》等影片的下载记录,现场负责人未能出示上述影片著作权的授权许可证明。

经过检查,该休闲饮品馆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电影放映服务”。该休闲饮品馆于2019年1月1日与北京暴风新影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暴风影音媒资及播放平台合作合同(点播影院)》,约定该休闲饮品馆可以通过暴风私影的播控平台选择影片进行播放,其使用的所有平台内容为北京暴风新影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知识产权或获得授权的内容。该休闲饮品馆通过其经营场所内架设的局域网向顾客提供他人的电影作品,其中《寄生虫》为暴风影音媒资内容,《极限逃生》《罗小黑战记》为该休闲饮品馆通过迅雷软件下载。

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记录观影情况的笔记本显示,《极限逃生》共播放6次,获利338元《罗小黑战记》没有播放记录。当事人未能提供影片《极限逃生》著作权的授权许可证明。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未向执法人员提供从事电影放映服务的合理成本支出,故认定当事人的非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均为338元。

根据该休闲饮品馆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侵害《极限逃生》电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对该休闲饮品馆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38元、罚款1690元的行政处罚。

本次事件当中,当事人主要有两个行为:一是通过暴风私影的播控平台选择《寄生虫》等影片播放,其使用的所有平台内容为北京暴风新影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知识产权或获得授权的内容;二是通过其经营场所内的局域网向顾客提供通过迅雷软件下载的《极限逃生》等电影作品,当事人未能提供影片《极限逃生》著作权的授权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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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认定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局域网络提供影片《极限逃生》给公众观看,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应当依据该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进行处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