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知识34:广州市增城区萧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时间:2022-12-06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广州市增城区萧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19年10月31日,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收到游客投诉举报。经调查,当事人萧某利用其原广州国之旅国际旅行社增城分公司新塘营业部(2015年停止经营)经营者的身份,收取袁某等12名游客报名团款后,将游客转交给广东某旅游有限公司带队出境。
当事人萧某从中获利2940元,萧某在不具备从事旅行社经营资质情况下,仍招徕、组织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及《广州市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的规定,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萧某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94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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