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知识47: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增加购物点,游客要求赔偿
时间:2022-12-30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增加购物点,游客要求赔偿
游客李某一行3人报名参加广州某旅行社组织的湖南、湖北、重庆三省联游。旅游过程当中,旅行社在未提前告知游客的情况下进行了行程变更并增加了购物点,故游客要求旅行社赔偿。
经属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向每名游客补偿200元,3人合计600元。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第项规定:“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在本次事件当中,旅行社违反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变更行程增加购物点,存在一定过错,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旅行社在带团出游的过程中,应与游客保持充分的沟通,如发生突发情况,需要变更行程的,应及时向游客反馈说明,充分保证游客的知情权,并且妥善保存相应的各类凭证,包括需变更行程的原因及依据、与游客的沟通记录等,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提供。
同时,游客也应重视保存行程中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情况的相应凭证。若出现本案类似情况,可以先与旅行社协商,若协商无果发生纠纷,及时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依法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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