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知识174:旅行购物中的法律维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时间:2023-12-22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当涉及到购物问题时,我想给大家分享两个法律条款,这样您就能明白您的权益了。首先是旅游法第35条,该条款规定,在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时,消费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的三十天内要求旅行社退货并预先支付退货货款。其次是民法典第151条,该条款规定,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微弱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示不公平性,受损害方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行为。

旅行购物中的法律维权

按照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如果您仅因受到诱导、欺骗或者被强制消费而进行购物,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购物是旅行中很重要的一环,然而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陷入一些困扰,例如旅行社推荐的购物场所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或者您可能在购物过程中受到欺骗。在这种情况下,了解相关的法律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正如以上所述,如果您是因为受到诱导、欺骗或被强制消费等原因才进行购物的,您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这两条法律条款的存在为您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您在购物过程中的公平和合法性。

关注政讯通·全国旅游资讯发布中心,了解更多旅游法制知识

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