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粤宁三省(区)签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方案 进一步提升跨区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能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东西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计划(2021-2023)的通知》安排,进一步加强与对口地区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交流协作,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晓峰同志率领广州、深圳、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相关地市文旅部门负责同志,赴内蒙古、宁夏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活动,互学互鉴,并与内蒙古、宁夏两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签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方案,进一步提升蒙粤宁跨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能。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王雪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玉进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对口交流有关活动。
活动期间,工作组先后深入当地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旅行社、旅游民宿、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文化和旅游场所及经营单位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内蒙古和宁夏在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领域综合执法好的经验做法,了解广东游客在当地旅游情况,了解内蒙古和宁夏游客赴广东旅游情况,并结合后疫情时代文化和旅游市场快速恢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索近年来三地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新业态监管、举报投诉、对口交流协作成效等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蒙粤宁三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注重实效”原则,共同签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方案,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人文、资源等领域优势,挖掘潜力,加大三地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信息通报、线索转办、案件协查、涉旅突发事件处置等领域对口交流协作的力度,建立定期会商、风险研判、跨区域执法协作、线索远程勘验、执法证据援用、信息共享等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执法信息互通、区域执法联动、协作反应迅速”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新格局,巩固对口交流协作成果,进一步提升三地跨区域综合执法效能,为广大市民游客营造更加舒适、满意的消费环境,推动蒙粤宁三地文化和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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