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央补助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4-07-02 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394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相关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围绕项目履约保护任务和目标开展保护工作;支持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单位开展保护传承活动;支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编制保护计划、传承实践活动、传播等;发放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补助;支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支持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研培计划参与院校,加强传承人技能艺能培训。我省区域绩效目标已通过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平台——资金管理系统按时上报完成。

  按照年度工作重点和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我省按时分解下达了预算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具体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补助费461万元、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补助费1011万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补助费1736.5万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174.5万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补助费400万元、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补助费160万元。

  二、综合评价结论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地方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支持地方非遗保护资金高度重视,并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切实组织开展全省绩效自评和总结工作。分别从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详细、综合评价,并对各市(州)以及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表进行了研判汇总。

  2023年我省除个别展览展示活动受特殊节庆影响延期举办外,基本完成所有项目工作,各项绩效指标任务完成较好,达到了预期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完成情况按照定性指标自评得分评定等级为较好。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我省以《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3〕5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3〕154号)下达各市(州)、省级有关单位、有关研培院校保护资金共计39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我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总投入39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43万元。截至自评当日,已执行2719.06万元,执行率68.96%。剩余资金结转至2024年继续实施。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科学性。我省严格按照《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4号)相关规定分配资金,资金分配标准较为科学合理。根据建立项目库的相关规定,向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研培院校印发了项目库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公开规范。

  2.下达及时性。我省在资金分配时限上,严格按照资金分配程序及时报批,及时下达。

  3.拨付合规性。我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者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者擅自调整等问题,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对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5.执行准确率。我省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预算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我省要求市(州)、项目单位在申报国家非遗保护资金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并在下达资金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预算执行完毕后及时开展非遗保护资金绩效评价。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省与市县严格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认真履行支出责任,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有力保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任务,逐步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保障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质量有所提高,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顺利推进。累计记录10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举办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30天、培训学员87人,开展非遗展览展示活动1228场,出版非遗读本8040册,举办各类非遗培训班105个,拍摄非遗宣传片178个,对83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发放补助。通过项目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的传承与保护,传承活力明显增强,非遗传承人技能艺能进一步提升,非遗与旅游更加融合发展,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非遗保护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我省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显著增强。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对10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实施记录,举办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时长30天、参与培训学员87人,开展非遗展览展示活动1228场,出版非遗读本8040册,举办各类非遗培训班105个,拍摄非遗宣传片178个,对83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发放补助。因有部分项目结转至2024年,数量指标却已达到年度既定目标,故反映出年初指标值设置偏低。

  (2)质量指标。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暂未开展验收活动,因项目均在拍摄中,无法取得相关验收数据,待拍摄工作按期完成后及时开展验收工作。研培计划如期完成培训任务,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补助已按时全部发放到位,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非遗衍生产品的持续开发,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非遗传承体验中心的建设,促进非遗与旅游更加融合发展,极大助力当地旅游收入增加,对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社会效益指标。项目的实施着眼于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推动了非遗的传承、创新、发展,助力非遗保护意识深入人心,社会广泛参与、人人保护传承的生动局面初步形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被记录的传承人对记录工作给予好评,传承人满意度100%。随机问询参加研修培训的非遗传承人,对举办研修培训给予较好的评价,未收到相关不满意反馈和投诉信息,培训对象满意度100%。随机抽问非遗展览展示活动现场观众,普遍对开展的非遗相关活动非常满意,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极大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影响力持续扩大,未收到相关不满意反馈和投诉信息,现场观众满意度98%。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均按前期设定目标执行,未偏离绩效目标值,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资金支付未达标的情况,主要原因:一是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存在流标现象,导致个别项目启动较晚,目前拍摄工作正在实施中,将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加快推进,预计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拍摄;二是个别节庆活动项目存在特殊性,需在特定时间举行,相关工作延期,延期项目已全部列入2024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方面业务培训;二是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和科学性,做到预算编制与预算内容相匹配,提高预算金额准确性;三是加强对各地资金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资金执行到位,管理更加规范。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资金使用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3943

  2719.06

  68.96%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3943

  2719.06

  68.96%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资金分配程序及时报批,及时下达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使用规范性

  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执行准确性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预算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是绩效目标与资金预算同步下达,二是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三是执行完毕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省级、市(州)严格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认真履行支出责任,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有力保障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研培计划、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等年度任务进行补助,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根据财政部下达的21个绩效指标积极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有12个指标全面完成,7个指标超额完成,1个指标部分完成,1个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存在流标现象,个别项目启动较晚,目前项目均在拍摄中,尚未完成。二是代表性传承人记录拍摄工作正在实施中,待拍摄完成后才能验收是否合格。总体绩效目标较上年有大幅度提升,对绩效指标完成较差的,省厅将对市(州)、省级相关支出进度进行督报。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


  数量指标

  

  

  

  

  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人数

  ≧6人

  10人

  因项目存在流标现象,导致项目启动较晚,目前拍摄工作正在实施中。加快推进,预计今年11月前全面完成拍摄。

  研培计划培训时长

  ≧25天

  30天

  

  研培计划参与学员数

  ≧60人

  87人

  

  开展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场次

  ≧50场

  1228场

  今年各项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将结合节庆活动时点于12月前全面完成。

  非遗读本出版数量

  ≧600册

  8040册

  

  举办非遗培训班个数

  ≧6个

  105个

  

  拍摄非遗宣传片个数

  ≧4个

  178个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人数

  ≧80人

  83人

  

  质量指标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验收合格率

  ≧90%

  0

  主要是项目正在拍摄阶段,尚未结束,待拍摄工作按期完成后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实现绩效目标。

  研培计划合格率

  ≧95%

  100%

  

  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补助发放到位率

  ≧90%

  100%

  

  时效指标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招投标完成时间

  2023年6月前

  2023年10月

  因项目招标流标2次,延时完成。

  研培计划结业时间

  2023年12月前

  2023年12月

  

  效


  经济效益
指标

  非遗相关产品销售额增长率

  ≧2%

  15%

  

  非遗相关产品种类增长率

  ≧2%

  10%

  

  社会效益
指标

  非遗宣传传播覆盖人群增长率

  ≧6%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增强非遗保护传承氛围的影响

  长期

  长期

  

  对提升非遗社会关注度的影响

  长期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开展记录工作的传承人满意度

  ≧95%

  100%

  

  参加研培计划的非遗传承人满意度

  ≧95%

  100%

  

  非遗展览展示活动现场观众满意度

  ≧95%

  98%

  


原文链接:http://wlt.sc.gov.cn/scwlt/gsgg/2024/7/1/ce7b2208895342dfa13d671d7c4603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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