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强制游客消费没人管? 罚款三万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导游证!

时间:2024-08-01 来源:文化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

最近,有这么一位导游,可真是“火”了。不过,这火可不是什么好事儿,而是因为她那句“花钱你叫上帝,不花钱你就是狗屁!叔叔阿姨我告诉你们,你们今天不买东西,咱走不了!”的嚣张言论,直接把自己“烧”进了法律的火炉里!

导游强制游客消费没人管? 罚款三万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导游证!

游客们本想着出门散散心,看看大好河山,结果却遇到了这样的导游,不买东西就不让走,还口出狂言,这哪是带团啊,简直是“绑架式”消费嘛!不过,好在咱们的法律不是吃素的,对于这种破坏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那是零容忍!

法律明确规定:导游人员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逗的是,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调查时,还发现该导游竟是无证上岗。无证导游擅自从事导游活动,本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再加上她之前的所作所为,最终遭受了顶格处罚——三万元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八条)

总之请大家记住,我们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遇到这种强制消费的情况,千万别怕,记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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