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行李丢失 旅行社凭免责协议不用赔?

时间:2024-10-17 来源:文化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

小李是一名大学生,趁着假期他报名参加了一次旅行团。可就在一次下车参观景点回来后,他却发现自己放在旅行车上的行李不见了。当他向旅行社要个说法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却指着合同中的一行小字说:“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果财产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小李疑惑了,这样的免责协议真的有效吗?

答案是:当然无效!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虽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免责条款”,但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仍需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小李的行李是在旅行社车上丢失的,旅行社有义务协助寻找,如果没有找到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政讯通·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给大家做个总结:当旅客的行李在旅行过程中丢失时,如果旅行社未能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如未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旅客财产,那么旅行社不能仅凭一纸免责协议就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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