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途中导游严禁做出这些行为!
时间:2024-11-05
来源:文化旅游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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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是我国针对导游人员行为规范的专门法规,旨在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该条例对导游人员在旅途中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限制。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导游人员在执行工作职责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遵循旅行社计划:导游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来安排旅游者的旅行和游览活动。这意味着导游人员不能随意更改旅游行程。
2.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导游人员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任何对旅游计划的调整都需要向旅行社报告。
3.禁止中止导游活动:导游人员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中止导游活动。这确保了旅游活动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旅游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行程进行旅游,避免因导游个人行为导致旅游体验受损。并且,通过规范导游行为,维护好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因导游违规操作而引发的纠纷。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为导游人员的行为设定了明确的界限,旅游者应了解这些规定,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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