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大类要求不要提 导游有权拒绝!
时间:2024-11-15
来源:文化旅游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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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是一个带领游客领略风景、感受文化的职业。在导游这个身份之前,他们首先是我们普通老百姓中的一员。可是现在有一小部分人却“故意”忽视了这一点,他们觉得自己付了费,导游应当在这段时间为他们当牛做马,成为他们手底下的工具,肆无忌惮的提出不合理需求。
面对这种情况,导游朋友们无需担心!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导游在导游工作中,人格尊严要受到尊重,人身安全受到保护,不能被侵犯。对于游客提出的侮辱人格尊严、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导游人员有权拒绝!
全国旅游资讯发布中心期望每一位游客朋友们能够做到将心比心,在享受导游服务的同时,不要忘记他们也是我们的同胞,他们的权利和尊严同样不可侵犯。这个期望不仅是为了导游,也是为了我们游客自己,只有让导游们感受到关怀,知道自身的价值,才会不断回报给大家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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