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难处理?旅游法新规引关注
每每提到旅游,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如果求助无门、投诉无果,抑或是当遭遇旅行团虚假宣传、强制购物,景区天价餐饮、人满为患等情况时,就会更加闹心,甚至对旅游失去热情。从往年文旅部门提供的数据不难看出,一些游客的投诉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是因为找错了投诉的地方,或是证据不足;有的是因为投诉处理机构的管辖权属于不同部门,“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当有的部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相关人员不作为,就会导致问题在各部门间来回转。如此,既会影响游客的满意度和旅游体验感,也会破坏当地的旅游形象。面对这样的问题,政讯通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法制调研员和大家共同探讨下旅游法针对纠纷处理的一些投诉处理维权问题。
结合之类问题,旅游法对旅游纠纷处理有明确的一些规定。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不仅是保障游客权益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地方旅游声誉的必要手段。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当前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从明确旅游投诉处理主体及受理范围、调整管辖权规则、缩短处理时限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将有助于提升投诉处理的质效,让旅游更安心。比如,将旅游投诉的管辖权优先级顺序调整为“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住所地”“旅游合同签订地”“旅游纠纷发生地”;推行“首问负责制”,这有助于厘清职责边界,确保投诉有人管、及时办。将被投诉人答复时限压缩为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等,这将极大缩减投诉办理的时间,推动问题得到高效化解。
人们出游是为了感受美好、放松心情,绝不是要与人置气、刻意找茬。旅行地的环境好不好、服务质量高不高、投诉处理及不及时,都关系到旅游市场的消费信心。政讯通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和众多关注旅游纠纷投诉机制的网友们都期待征求意见稿经法定程序后通过以后,为有关方面做好投诉处理工作提供有力指引,可以进一步提升旅游投诉处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让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助推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让更多游客放心而来、满意而归。
全国旅游舆情监测中心舆情处理师,致力于监测舆情、化解危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