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讲座

时间:2024-11-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区直文旅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提升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水平,11月14日下午,举办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讲座。

  

  

  

  讲座邀请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陆琼同志授课。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次修订”、“文物保护法新修订新要求”、“依法治理新征程”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授课和指导,讲座旁征博引,内容丰富,语言生动,具有理论高度、思想深度和通俗易懂,为大家进一步深入学习文物保护法,进一步知晓、理解、熟悉法律新修订的内容,提供了思路、方法和指引。通过学习切实提高区直文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法、知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和保障文物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会议最后强调,一要学深悟透,把准方向。要深刻认识文物保护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同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文物工作的部署要求,同做好第四次文物普查,深入推进“以案促改”等工作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二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要以专题讲座为契机,切实提高对文物安全警示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计划,查摆差距不足,分析问题根源,列出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推动各项工作整改提升。确保“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在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落实,严格履行文物安全法定责任,不断强化文物管理规范化水平。三要以案促建,开创新局。要深刻汲取秦直道遗址遭破坏等反面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强化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加强考古发掘阐释,切实提升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水平。要充分依托文物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北疆文化”,在文旅融合上出新招、打品牌,以改革创新举措不断开创文化和旅游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张锐及在家党组成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厅机关、文物局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共670余人参加本次讲座。


原文链接:https://wlt.nmg.gov.cn/ztzl/jxzdzt/djgz/202411/t20241119_2611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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