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事业、广电事业、新闻出版事业的正厅级市级政府组成部门。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博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依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3、指导管理文化创作生产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各类文化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4、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规划引导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重点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
5、整合文化产业业态,促进文化产业综合集成发展。规划引导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指导重点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
6、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博物行业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科技信息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拟订文化市场调控政策并实施,负责对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和文物机构的行业监管,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9、推动传统出版数字化转型,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0、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协同查处有重大影响的侵权盗版案件,承担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11、负责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
12、负责监管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相关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非法违禁出版物和侵权盗版的鉴定工作。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制定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广播影视安全播出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广播影视节目的引进、收录管理。
14、指导管理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负责博物馆有关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5、指导管理对外和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文化对外贸易。
1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文化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和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责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部门单位构成:
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截止2018年12月共有直属事业单位17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5个(其中副厅级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内设处室:办公室(保卫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改革办公室)、干部人事处(引进智力工作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产业处、公共文化服务处(全民阅读活动办公室)、文化市场处、科技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新闻报刊处、印刷发行管理处、数字出版处、版权管理处、电影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宣传处(电视剧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纪委驻市文化委纪检组、机关党委(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4个处室。市文物局及5个直属单位单独编制预算。
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由以下单位构成: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本级)、重庆市川剧院、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重庆艺员管理培训中心、重庆美术馆、重庆市文化艺术研究院、重庆艺术职业学院、重庆市文化创作室(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重庆市文化交流中心、重庆图书馆、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重庆市群众艺术馆、重庆广播电视监测台、重庆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重庆文化信息中心、重庆艺术职业学院、重庆艺术学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系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196.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96.72万元(另用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1407万元),比上年增加844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3.95万元,比上年增加2291.9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意见将原用生均拨款专项解决的重庆艺术职业学院的基础绩效工资纳入了财政基本支出保障,主要用于保障全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2882.77万元,比上年增加6153.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增加了5000万元,二是马戏城(一期)建成投入使用,市政府同意安排马戏城运营费1300万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安排川剧传承保护经费1215万元,三是将市委宣传部年中追加安排的文化事业建设费600万元纳入了年初预算,四是中央提前下达资金1204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15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文艺院团精品创作、文化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全市电影院的建设、先征后返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443.67万元,比上年的增加81.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3.30万元,比上年增加87.3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37万元,比上年增加9.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根据近几年的实际支出情况,调整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二是随着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增加,相应增加了因公出国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94.17万元,比上年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人员工资增资计提工会经费等增加品跌后结果。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所属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5.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5万元。全系统主要的采购系年度执行中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而不是年初预算中的专项经费。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882.7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流动舞台车等)6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郭懿 联系方式:023-67517608
附件:
1.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表 下载
2.2019年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一级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 下载
3.2019年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一级项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 下载
4.2019年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一级项目)文化事业发展专项 下载
5.2019年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一级项目)文物保护与利用专项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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