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戏韵”优秀剧目展演季征集公告

时间:2024-12-06 来源: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搭建的集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专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以支持精品剧目演出、培育多元演艺空间、打造线上演艺品牌为主要内容。精品剧目演出作为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重要内容之一,旨在支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搭建“大戏好戏”展演展示平台。

  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新春戏韵”优秀剧目展演季演出项目,展演时间为2025年1月-3月。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公告发布日至2024年12月23日。

二、作品要求

  重点支持国内外经典艺术作品在京演出,鼓励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具有较高艺术性、思想性、观赏性的精品剧目和原创新作。

三、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演艺生产、经营及中介服务活动。

  2.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失信行为。

  3.同一项目已获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其他省市来京演出的表演团体或制作单位,可联合北京市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演出经纪机构共同申报。

四、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优秀剧目演出资助的作品应在展演期间,于北京市具有演出场所备案证明的剧场安排不少于2场营业性演出,鼓励多演多得。

  2.项目每场应设置不少于可售票20%的惠民低票价(票价在100元〔含〕以下)。

五、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应按项目申报类别提交申请资料,包括:

  (1)精品剧目演出项目申报表;

  (2)剧本;

  (3)全场演出视频,未首演剧目提供全场彩排视频。

六、申报途径

  请登录

  https://zhwlpt.whlyj.beijing.gov.cn/yszy/bi/art/index.html进行申报。

七、评审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并对评审入围剧目进行公示。

八、资助

  入围剧目将按照《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给予适当补贴。

九、联系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牛老师

  联系电话:55525769 18813137325

  

  附件:“新春戏韵”优秀剧目展演季申报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whlyj.beijing.gov.cn/zwgk/tzgg/202412/t20241206_3958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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