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文旅消费券发放企业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上善作善成,在加强文旅深度融合上见行见效,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拟于2024年冬季至2025年春季发放全市文旅消费券,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公开遴选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线旅游平台企业。
二、申报企业条件
1.线上销售天津市景区及住宿产品,具有稳定的自营线上平台发放和核销文旅消费券的能力。
2.经营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风险管控制度等。
3.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
4.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有国内其他城市文旅消费券发放经验。
三、企业申报材料及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企业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
4.企业景区及住宿产品的销售管理制度。
5.企业消费券发放的实施方案,包括使用、核销、退订、保价规则及咨询、售后服务等人员配备体系和国内外宣传推广的方案。
6.企业风险防控方案,包括防范“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的具体措施。
7.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
四、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于2024年12月9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包括五份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联系人:柯睿83602634、王新培83602635),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2.部门审核
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参与企业,并将参与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申请表.docx原文链接:https://whly.tj.gov.cn/XWDTYXWZX6562/TZGGYXXGKX5995/202412/t20241206_6799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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