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确定2024年兵团旅游品牌创建评定结果的公告
时间:2024-12-31
来源: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082-2021)、《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DB65/T2617-2015),经各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推荐申报,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完成公示,确定一师14团睡胡杨谷景区等8家景区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其中4A级旅游景区2家,3A级旅游景区6家)、一师阿拉尔市塔河观澜酒店等6家旅游饭店为四星级旅游饭店、二师清雅轩民宿等10家民宿为丙级民宿、四师可克达拉市香荷农庄等27家农家乐为星级农家乐(其中四星级农家乐7家,三星级农家乐20家)、二师33团十九连等12个连队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八师戈壁印象文化和旅游园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兵团旅游品牌创建评定结果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tgl.xjbt.gov.cn/c/2024-12-27/83755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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