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明确规定,要积极保护旅游资源!
时间:2025-01-02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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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旅游热潮席卷而来,但在我们踏上旅途、探寻美景之时,千万不能忽视《旅游法》里面相关的重要规定。今天,全国旅游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就来给大家普法!
根据《旅游法》第二十一条,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虑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这条法规,犹如一道坚实的屏障,守护着我们珍贵的自然与人文瑰宝。当我们置身于秀丽山川,不能因一时的玩乐而破坏生态环境,要让青山绿水永葆生机;面对古老的文物建筑,应秉持敬畏之心,遵循保护原则,使其承载的历史文化得以延续。尊重当地的传统习俗,是我们融入当地生活、感受独特风情的钥匙,也是文化交流与传承的重要方式。同时,充分考虑军事设施保护,更是为了守护国家的安全防线。
而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督检查不可或缺。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执法手段,及时制止并纠正旅游开发中的不当行为,确保法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作为游客,我们要自觉遵守规定,做文明的旅行者;旅游从业者也应将保护理念融入经营活动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旅游的道路上,既能欣赏到令人心醉的美景,又能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让旅游成为连接人与自然、历史与现代的美好桥梁,共同绘就一幅旅游与保护和谐共生的绚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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