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里的这些关键信息,你留意了吗?
时间:2025-02-20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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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中,旅游成为了许多人放松身心的首选方式。然而,大家在满心欢喜规划旅程、签订旅游合同时,是否留意过其中的诸多细节呢?有些看似不起眼的条款,实则与我们的旅游体验息息相关。全国旅游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
这条法规看似繁琐,实则意义重大。在现实旅游市场中,旅行社业务委托的情况十分常见。比如,我们通过本地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外地旅游团,很可能该旅行社将接待业务转交给了当地的地接社。若合同中未明确这些信息,一旦出现问题,如行程安排不合理、服务质量差等,游客连该找哪家责任主体都不清楚。而明确导游服务费用,也能避免旅行途中遭遇导游巧立名目收费的情况。
大众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中是否按法规要求清晰呈现这些信息,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让每一次旅行都能安心、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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