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超低价游”变“闹心游”!这两类操作要小心

时间:2025-05-28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

外出旅游本是放松身心的好事,但有一些旅行社的不良操作却破坏了咱们得好心情。为了规范旅游市场,《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深入了解。

别让“超低价游”变“闹心游”!这两类操作要小心

《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这条法规就像一把“保护伞”,时刻守护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遇到过“低价游”陷阱。一些旅行社打着“超低价”“零团费”的旗号吸引游客报名,可一旦踏上旅程,各种隐性消费便接踵而至。比如,原本说好的免费景点,突然变成了自费项目;行程中频繁安排购物环节,不买东西就冷嘲热讽。这些行为不仅让游客的旅行体验大打折扣,还可能让大家花更多冤枉钱。

这条法规的存在,正是为了杜绝这类乱象。它要求旅行社合理定价,明码标价,让消费者的每一分钱都花得清楚明白。同时,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有偿服务,也避免了游客被强制消费的情况发生。当遇到不合理的消费要求时,要敢于维护自身权益,让旅游回归原本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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