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40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8-27 来源: 作者:

金生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推进农村整治,改善我省农村面貌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委工作职责的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一优两高”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构建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乡村旅游等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乡村旅游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为我省旅游发展新热点,在打造美丽乡村、观光休闲农牧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在乡村旅游工作实践中,我委立足青海省情,坚持“夯实基础、突出特色、提升水平、规范发展”的思路,创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推进“农旅融合”,丰富乡村旅游内容。支持文化旅游名城、名镇、名村、名景、名品及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建设,积极开发以吃农(牧)家饭、住农(牧)家院(帐)、干农(牧)家活、摘农家果、品农(牧)家乐等农牧业观光体验型乡村旅游。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户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大力发展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各地都出现了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全省乡村旅游接待点增加到3111余家,其中四星级乡村旅游点442个,三星级乡村旅游点322个。将发展乡村旅游做为推进我省绿色产业发展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抓手,大力推进我省乡村旅游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名镇名村,各地依托农业产业、森林景观、乡村聚落等资源,推进乡村旅游景区化发展。打造聚集性强、效益显著、功能完善、带动性大的乡村旅游名镇名村等品牌;以乡村旅游典型示范作为推进乡村旅游工作具体、生动的载体,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快速提升。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韵”的发展思路,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乡村旅游示范村。  感谢您对旅游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并请继续对旅游业的发展给予关注。  联 系 人:产业发展与信息处 马 佳  联系电话:0971-613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