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了加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开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2018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所有在研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本年度内提交结项和立项的项目除外)。
二、年检要求
1. 凡在研的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当年项目的研究计划执行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如实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
2. 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认真审核《年度检查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以及经费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审核完毕后,在《年度检查表》上填写明确意见、签字、盖章。
3. 项目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在研项目情况表》。原件1份盖章后寄送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重要事项变更要求
1.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施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责任单位同意报省艺规办批准:
(1)改变项目名称的;
(2)改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的;
(3)变更项目管理单位的;
(4)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
(5)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有重大调整的;
(6)涉及国家秘密或者重要敏感问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准备出版、发表的;
(7)完成时间延期的;
(8)项目执行过程中和成果出版等方面有涉外问题的;
(9)中止项目协议的;
(10)调整经费预算的(须有项目所在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并附调整前后经费预算表);
(11)其它重要事项的变更等。
2. 项目负责人根据变更事项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18年)》。
3. 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变更理由是否属实、合理,无正当理由的申请不予同意,对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的延期申请,要从严把握。审核完毕后,在《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填写明确意见、签字、盖章,报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4. 2016年度立项项目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结项,原则上不再批准2016年度立项项目延期申请。
请各有关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做好上述工作,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年度检查和重要事项变更审批材料报送省艺规办。
联系人:刘益池
联系电话:0871-63129238
通讯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71号文化科技大楼12楼
电子邮箱:ynyskxghb@163.com
附件:
2.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在研项目情况表(单位)
3.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2018年)
云南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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