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第五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9-08-27 来源: 作者:

宁文旅通发〔2018〕7号

各市、县(区)文化局、文化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部署要求,丰富全区群众文化生活,引领时代风尚,激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举办2019年第五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宁夏文化馆

二、评选委员会

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承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

三、征稿要求

(一)参加此次大赛的书法、绘画作品,作者需提供参赛作品10寸照片1张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尺寸、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二)经初评进入复评的书法、绘画作品装裱后将原作报送至宁夏文化馆美影书法展示部,每件作品在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不得用笔名)、作品尺寸、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

(三)参赛作品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赛。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参赛作者自负。 (四)参赛作品应为作者独立创作,谢绝合作作品参赛。

(五)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不超过3幅。

(六)已参加过往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的作品,不得再次报送参赛。

(七)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等。中国画(画芯)尺寸不超过6尺整张,以竖式为宜;油画装裱后长边尺寸不超过2米。

(八)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作品尺幅不小于4尺整张,以竖式为宜。

(九)摄影作品只收电子稿件,格式为JPEG格式,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不超3幅(组),组照作品须组合在一幅画面内,文件不小于2MB。照片须统一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于2018年12月25日前发至邮箱nxwhgmyb@126.com

(十)展览举办时间另行通知,展览结束后由大赛组委会通知报送单位领取作品。非收藏作品保管期限为展览结束后3个月(巡展作品除外),逾期不领的承办单位将对参赛作品自行处理。

(十一)大赛组织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四、评选程序

(一)初评阶段:以各市、县(区)为单位,由各地文化馆负责征集参加初评的书法、绘画作品照片,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选送的参赛作品照片统一报送宁夏文化馆美影书法展示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85号),摄影作品按要求发至指定邮箱。

(二)终评阶段:入围作品由各市、县(区)文化馆于2018年12月30日前统一收集整理作品原件并附作品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宁夏文化馆美影书法展示部。入围作品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委会评出奖项,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五、奖项设置

对优秀作品给予以奖代补,其中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8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

书法类: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20名;

绘画类: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30名;

摄影类: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优秀奖30名;

根据各市、县(区)组织参赛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有关说明

(一)宁夏文化馆将对获得一等奖的作品进行收藏。

(二)出版《2019年第五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作品集》,入展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三)主办单位向获奖作者及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奖牌。

(四)赛后优秀作品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巡展。

七、其他事项

参赛者可登录宁夏文化馆网站(www.nxggwh.cn)查看大赛信息并下载《2019年第五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填写上报便于统计联络,信息不全者不予参赛。

负 责 人:张玮玲

联 系 人: 郑 洋 陈 沛

联系电话:0951—6024502

电子邮箱:nxwhgmyb@126.com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85号宁夏文化馆

附 件:2019年第五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作品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代章)

2018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第五届“迎新春全区群众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作品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