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贺兰山东麓文化旅游百里长廊构想专题研究课题项目的公告

时间:2019-08-27 来源: 作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宁夏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银川都市圈文旅一体化建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19年贺兰山东麓文化旅游百里长廊构想专题研究课题工作,课题研究项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申报的方式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2019年文化旅游重点课题研究紧紧围绕促进宁夏文化和旅游融合这一主线,推动银川都市圈文旅一体化建设研究。重点针对贺兰山东麓文化旅游百里长廊构想展开专题研究,为我区文化和旅游融合提供决策参考。具体研究主题和方向如下:

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类型

研究目标

成果形式

经费预算

完成时限

1

银川都市圈文旅一体化建设研究课题:贺兰山东麓文化旅游百里长廊构想专题研究

应用研究

对贺兰山东麓生态文化旅游百里长廊现状和生态文化旅游廊道发展经验进行分析;构建贺兰山东麓生态文化旅游百里长廊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提出贺兰山东麓生态文化旅游百里长廊发展措施。

研究报告

15

万元

2019年12月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课题研究计划定位要求,属于宁夏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确定的领域、方向和主题。

2.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3.申报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项目申报和执行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8日至5月16日,申报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旅游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请从附件或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申报材料于5月16日18:00前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北京东路375号)科技教育处606,联系人吴楠 电话:6733976。

(二)评审和项目执行

1.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项目的申报和验收进行统一评审。

2.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申报的课题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组集中评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依据评分排名确定项目执行单位。

3.经评审确定项目执行单位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项目执行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费用。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为确保项目的执行和质量,对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和验收评审。

4.项目评审实施专家回避制度。项目申报人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附: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旅游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旅游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