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桂启动2019-2020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

时间:2019-11-20 来源: 作者:

  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2017-2020年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部署安排,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2019-2020年辽宁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对口交流协作实施方案》,标志着辽宁广西2019-2020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交流协作工作正式启动。我省14个市与广西14个地级市开展“一对一”的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抓精品、补短板、赶先进,充分发挥两省区的执法区域特点和优势,推动全方位、深层次对口交流协作,促进双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整体提升,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对口交流协作工作格局。

  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我省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现场培训、以案施训等形式,组织2次以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现场培训,邀请广西对口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参加联训;根据广西对口城市需要,邀请对口城市综合执法人员来辽驻场学习,参加以案施训等活动。举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由辽宁、广西两省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对2019年和2020年办结的部分案件的案卷进行评查,全面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

  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两省区对口交流协作城市,按照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完善案情互通、信息共享、专题研讨、联合培训和联合办案等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两省区对口交流协作城市以文化和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等市场执法为重点,将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示范性、地域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作为联合办案的案源,开展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联合办案活动,共同提高执法人员办理重大案件能力。

  加强信息交流与工作评估。对口交流协作城市之间开设执法信息交流平台,开展执法工作经验交流,每个对口交流协作项目完成后,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加强信息交流与宣传。两省区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对口交流协作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组对交流协作项目实施、工作进度、服务保障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对口交流协作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对口交流协作工作成效,推广成功经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