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参与大陆旅游发展再迎政策利好

时间:2019-11-27 来源: 作者: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更多同等待遇,其中包括投资主题公园、参与文创项目等多项文旅领域同等待遇。

  “26条措施”中,与文化和旅游相关的措施有:台资企业可投资主题公园,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建设。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与大陆企业同等投资航空客货运输、通用航空服务,参与符合相关规划的民航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开展咨询、设计、运营维护等业务。台湾文创机构、单位或个人可参与大陆文创园区建设营运、参加大陆各类文创赛事、文艺展演展示活动。台湾文艺工作者可进入大陆文艺院团、研究机构工作或研学。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可申报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