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省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草案;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协调全省文化旅游博览和相关节会活动。指导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甘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甘肃全域旅游;指导、管理全省文艺事业,指导全省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省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内设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产业发展处、资源规划与乡村旅游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国际及港澳台处、科技信息处、节会与宣传推广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020年无参照公务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原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甘肃省文化市场稽查队、甘肃省旅游执法总队于2019年撤销。
(三)直属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家。包括:甘肃省文化博览局、甘肃省图书馆、甘肃画院、甘肃省文化馆、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甘肃省文化艺术档案馆、甘肃省旅游培训考试中心、甘肃旅游信息中心。
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家。包括:甘肃省歌剧院、甘肃省陇剧院、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9.84亿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69亿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130.56万元,增长5.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较上年度增长;二是基本支出中因新招录、人员调入,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序列工资增长等致使人员支出较上年增长。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1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9.84亿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8.69亿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130.56万元,增长5.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二是基本支出中因新招录、人员调入,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序列工资增长等致使人员支出较上年增长。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5亿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2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82.4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09.80万元。
5.转移性支出4.38亿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8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03亿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90.72万元,增长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新招录、人员调入,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序列工资增长等较上年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28亿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49.66万元,下降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项目压减,调整项目支出级次将省级执行项目调整为市县转移性项目。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5个,主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省级“三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省图书馆扩建工程;
保障运转经费12个,主要是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务费;甘肃画院运行费及美术馆收藏经费;全省文化市场督查及信息监控服务平台专项经费;省图书馆弥补公用经费;省文化艺术档案馆业务费;文化馆专项业务费;文化和旅游工作及运行经费;文化交流及创作经费;文化艺术课题研究专项;业务费(房租收入);业务费;业务活动费;
其他项目5个,主要是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省图书馆图书购置费;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专项资金;图书馆运行费;文艺创作、影视精品及戏曲优秀艺术人才奖励补助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0年,共管理省对市县转移支付3.97亿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5214.50万元,增长1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项目支出级次,将省级执行项目调整为市县转移性项目。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3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60亿元。具体项目有:
1.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体系建设专项(戏曲进乡村)2949万元。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1708万元。
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4390万元。
4.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2710万元。
5.市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1.19亿元。
6.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专项资金2000万元。
7.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
8.旅游扶贫专项资金1亿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58.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00万元,增长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推动全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高对外宣传力度。2020年因工作需要,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9批次,预计30人。
2.公务接待费37.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3.85万元,下降27.1%,下降的主要原因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双十条”要求。2020年因工作需要,预计接待国内、国外嘉宾32批次,预计32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8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9.22万元,下降19.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双十条”要求,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压减了相关支出29.22万元。
4.培训费690.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6.01万元,增长16.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和乡村旅游扶贫等相关工作,需增加相应业务培训。
5.会议费251.7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7.80万元,下降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会议规模,大力压减会议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1449.1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9.00万元,下降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办法,大力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112.00万元。为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旅游厕所补助资金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以奖代补”资金。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5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572.59万元。其中: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费计划征收168.31万元,收费项目由省级批准设立。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歌剧院、省陇剧院、省图书馆房屋出租计划收入404.28万元,均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亿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85.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00.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73.3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935.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7640.14平方米,价值2058.26万元;业务用房28418.86平方米,价值3668.55万元;其他13855.98平方米,价值3201.5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3辆,价值1459.99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705.05万元;其他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2842.16万元。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805.17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健全绩效指标体系,按有关规定公开绩效目标。 二是扎实开展绩效监控,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方法,按要求认真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及重点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
2020年预算编制我厅将继续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信息公开等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预算绩效目标的上报我厅按照编制绩效目标,报送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的程序,进行了严格的绩效目标审核。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主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省级“三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省图书馆扩建工程;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务费;甘肃画院运行费及美术馆收藏经费;全省文化市场督查及信息监控服务平台专项经费;省图书馆弥补公用经费;省文化艺术档案馆业务费;省文化馆专项业务费;文化和旅游工作及运行经费;文化交流及创作经费;文化艺术课题研究专项;省歌剧院业务费(房租收入);省文化艺术档案管业务费;省陇剧院业务费;三区文化人才专项资金;省图书馆图书购置费;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专项资金;图书馆运行费;文艺创作、影视精品及戏曲优秀艺术人才奖励补助资金。以上项目全部经部门绩效目标自评后上报。(详见附件2)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2 个,涉及财政支出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2个,涉及财政支出3.28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12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收到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1.文化旅游指用于本部门及所属文化等单位的支出。2.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本部门及所属文化旅游单位用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旅游惠民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3.抚恤:指用于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以及伤残方面的抚恤金支出。
(九)医疗卫生(类)支出:指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zip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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