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口塔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赣州市文广新旅局:
你局于2019年12月23日提出的水口塔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厅已于2019年12月23日受理。该方案已获得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国文信文物保护有限公司评审通过,根据评审意见,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决定准予,有效期自2019年12月23日至 2020年12月22日。为使方案更趋完善,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深化现状勘察,补充原材料原工艺原做法的勘察。进一步明确补配构件的材质、规格及工程量。补充分析六层明层平面腰檐部分缺失、七层明层平面塔檐部分缺失的原因。补充说明外回廊木栏杆(寻杖)和望柱维修措施的可行性。
2.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量和工程范围。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地面建议现状保留。对于1996年维修时所用水泥部位,若未出现酥碱、松动则本次不必铲除,以减小扰动;建议对内塔壁、塔心室深度缺失1/2以下且不足20mm的青砖只做嵌补,对缺失20mm以内的不必干预扰动。新补配木构件无需做旧;旧木构件,特别是做过油饰的构件无需防腐处理。补充说明“拟对所有的仿木装饰如斗拱、枋柱表面,用纸筋石灰进行粉刷成形”的必要性和依据。
3.补充分析铁箍位移的原因,及是否有松动现象;补充对铁箍进行校正加固的方法,并做除锈处理。
4.细化工程做法,补充说明淡黄色和赭红色粉灰面层的材料成分,及与墙面抹灰层是否一体;补充酥碱、松动部位采取加固粘贴、防止脱落的具体方法。墙面粉刷应注意新老色调的协调,避免局部修补色调过于突出。补充明确木材含水率及其他各项质量指标的相关要求。补充说明灰浆、灰土等各种混合物的配比。
5.完善图纸、文本,完善和规范设计图纸,深化图纸标注,应做到工艺准确、做法简明、量化清楚。细化图纸线型、特别是大样图的构造表现。
6.根据《国家文物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水口塔现有此类电线灯具必须拆除。此外,作为塔的保护与利用,均无需在本体上设置电箱和铺架电线等照明设备。
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依据上述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修改完善后的方案经你局报我厅备案。要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和补充设计,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