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

时间:2020-07-17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培训工作,我厅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意见》《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厅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过程

  1、在参考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全省文旅系统往年开展培训工作实际需要基础上,起草管理办法。

  2、向省文物局、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和厅领导等征求意见,研究吸收修改意见后形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培训管理办法》(送审稿)》。

  3、经厅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厅务会审议后,形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办法》(试行)共22条。主要包括总则、分类分工、培训安排、培训实施、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对培训从计划安排、前期准备、组织实施、人员组织、培训方式、纪律要求等全流程、各方面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