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
12月7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在京召开。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地区即北京市海淀区、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上海市杨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四川省广汉市、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作专题汇报。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建设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要任务。刘玉珠表示,在相关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地文物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下,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取得显著进展。
刘玉珠对做好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守正创新,守正是基础,创新是关键,着力打造文物合理利用新名片;坚持深化改革,瞄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面临的全局性难点痛点,动真碰硬、率先破解;坚持系统集成,系统保护文物本体、历史环境、文化氛围和城市肌理;坚持融合发展,将文物保护利用与社区再造、民生改善、城市更新有机融合。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在确保文物本体严格保护、文物价值彰显延续基础上,实现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鱼与熊掌兼得”;运用改革思维、改革办法,解决文物管理体制机制、社会力量参与等发展问题;做好文物安全、文物机构队伍建设的“必答题”,各有侧重开展差别化改革创新。刘玉珠强调,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关键在于当地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在制度保障、政策供给上确有突破;省级文物部门要更好承担统筹指导责任,大力推动当地党委政府解决深层次问题;国家文物局各司室要全面加大支持力度,优化相关制度安排和政策举措。
关强要求,各地要抓紧修改完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价值挖掘、找准定位,凝练创建主题,谋划首创性、先行性创建任务;进一步深化方案、重在破题,确保创建工作主攻方向有实质进展、趟出改革路径;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建设实施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将以市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公开发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推进会上,文化和旅游部、清华大学、同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北京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专家代表进行点评;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地区省级文物局、市县文物部门负责同志,国家文物局各司室负责同志进行交流研讨。部分其他省级文物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李瑞)
原文链接:https://www.mct.gov.cn/whzx/whyw/202012/t20201208_9189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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