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文化旅游项目《资讯核实函使用规定》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特制定核实函使用规定如下:
申领:
一、以下单位、部门人员可申领《带章空白核实函》,各省工委主任、各县工委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以及单位特批的业务素质达标的专兼职人员。
二、领取《带章空白核实函》必须签署《核实函使用保证书》,每种《带章空白核实函》只能领取一本,每本20页,领取需支付管理工本费每本100元。个人单张领用的可适当收取综合管理费,每份最高不能超过100元。
三、《带章空白核实函》填写后必须留存复印件或电子版,再次领用时,以填写的复印件或电子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续领。没有返回填写的复印件或电子版存根前不得再领取新的《带章空白核实函》。
签发:
四、核实函开出使用前必须向总部报备,并确定调研课题、相关资讯、法律服务等相关内容已核实,完整的纸质材料已在总部备案,并曾发出过相关的调研函等文件,资讯稿件符合发布要求,且向撰稿人申明相关法律责任,并告知文责自负。核实函使用范围不能超出发函人的工作区域和工作范围。违者一切后果自负,并取消其核实函领用资格。
五、核实函只能用于文化旅游课题调研或相关资讯核实,内容要打印或工整书写,涂改无效。复印件或电子版存根要妥善保存备查,违者取消其核实函使用资格,其一切行为后果自负。
六、填写收件人单位、收件人名称、身份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误,填写主题内容必须清楚明了,资讯稿件不得有虚假不实内容或不雅语言及攻击性语言。违者一切后果自负,并取消其核实函使用资格。
七、主题词共4组(即本函件所涉关键词):行业或领域(相关职能部门的词)、事件或课题(文件内容的词)、网讯或内参(文件平台的词)、并注明核实函字样(反映文件形式的词),依先后顺序使用。
注:核实函领用人负责其领用核实函的签发和使用,领用人不得将空白核实函交予他人使用,如果交予他人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单位取消其领用资格或工作资质。
使用:
八、核实函不得影印、彩印或复制后对外使用,每个编号核实函必须使用带红章原件,并明确标有开具日期,有上述违规者以伪造公章及公函论处。附件是资讯核实稿件,稿件内容真实证据要充分且文责自负,并向总部报备。
九、按接收核实函的主体或核实函的核实内容,做到一函一主体,一函一稿件,不可一函多稿,更不可交由非本单位有效证件持有者使用,也不可对非本单位人员稿件进行核实。违者取消其核实函使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管理:
十、《带章空白核实函》管理以中心主任或各工委主任分管负责制,丟失或损毁1张罚500元,超过5张无条件取消调研中心资格并处违规责任金2万元;核实函不按要求留存备案,无条件取消核实函领用资格。
十一、因聘任期满、自愿离退、违规除名等情况不再从事本单位工作之日起,停止使用《带章空白核实函》,并应及时退回总部缴销,以免保管不当出现问题。
十二、调研中心聘任期满或因上述11条原因停止工作的,应在停止工作后一个月内及时交回《带章空白核实函》。如不及时交回,将对其网上通告所领取的《带章空白核实函》作废,并不再审核办理续职或再聘。仍违规使用将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并承担自身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对不按管理规定使用核实函者,单位将根据违规程度进行停止工作下线学习并做书面检查,同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不服从管理者将作出除名处理,同时不退还已收取的网络平台使用费及保证金,造成严重后果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存档:
十三、本着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按《带章空白核实函》制度及其规定保留的存根、原核实函复印件及稿件复印件等,在领用人保存期间出现的任何违规违法后果由其个人承担。交总部归档后,由总部全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