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文化旅游项目《各类专兼职人员证件管理办法》
一、申请
1、应聘者需认真填写相应岗位《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一寸蓝底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申请调研员、监督员、调查员、舆情处理师、舆情监测员需要提供由身份证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政府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专兼职人员登记表》从北京总部、各市工委、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旅游舆情监测中心、旅游资讯发布中心网站下载,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3、《专兼职人员登记表》及《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并按红色指印。身份证复印件黑白或彩色双面复印原大小并清晰。经审核确认后,配发网络发布平台使用密码并颁发壹年期证件。
4、相关申请材料寄至政讯通•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三楼,邮编:100810。电话:010-53386791。
二、审核
1、申请材料审核按本办法第一项规定,填报内容完整,相关资质材料齐全,认同本单位各项制度规定,并经本人签字按红色指印确认。经申请人、推荐人、审批人签字后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方可开通网络平台、颁发相应证件并在中心官网公示。
2、证件年审
证件到期或遗失按国家相关规定续办补办相应证件,经审核符合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无违规违纪行为记录,即审核通过。续办证件时,需重新填写一份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签字,把原工作证及2张1寸蓝底免冠彩色近照一起送交或邮寄到总部,相关手续同初次办证程序一样。未交回原证件续办新证、丢失或损毁原证件需提交书面说明,并按补证换证执行后,再执行续办程序。到期未续办做下线处理。
3、补证换证
工作证件在有效期内丢失或损毁或其他原因需补办证件,需由本人提交《证件丢失或损毁书面说明》,另附两张一寸的免冠照片(与原证件照片不同),调研证补证工本费300元,其他证件工本费100元。由于单位工作变化调整需更换证件的,在通知的有效期内交回旧的工作证件,免费更换。
4、工作证件在有效期内,因违规操作被下线,暂停工作期间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单位规章,写出合格书面检讨交总部,方可上线恢复工作。违法者吊销证件、关闭网络平台并在网上公示除名,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调研员证件同步配发工作胸牌,其他持证人员不同步配发工作胸牌,除调研员外其他持证人员依工作需要可单独申请工作胸牌,工本费50元。
三、网络平台使用费标准
1、地市级文旅调研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1800元;
2、省级文旅调研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3600元;
3、全国级文旅调研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12000元;
4、地市级社会监督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1200元;
5、省级社会监督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2400元;
6、全国级社会监督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4800元;
7、法制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300元;
8、地市级市场调查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980元;
9、省级市场调查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1980元;
10、全国市场调查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5800元;
11、舆情处理师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1980元;
12、舆情监测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880元;
13、特约评论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880元;
14、观察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580元;
15、特约编辑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1980元;
16、特约通讯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880元;
17、文化旅游信息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300元;
18、其他工作人员网络平台使用费每年900元。
注:调研员、社会监督员、市场调查员配套办公用品每套工本费300元;法制宣传员、舆情监测员、特约评论员、观察员、特约编辑、特约通讯员、文化旅游信息员等其他受聘人员配套办公用品每套工本费100元;初次办理免收证件综合工本费,补办证件调研证收取300元综合工本费,其他收取100元综合工本费。
四、 证件使用
1、《文化旅游调研》证件是从事文化旅游并相关领域的调研、资讯核实、课题访谈、维权援助、社会监督和法律服务的身份证明。凡违反规定使用者,取消其持证资格,相应后果自负。
2、持证者应在其证件规定的工作区域内使用,超工作区域或工作范围使用视为违规,更不可持证参与违法违规活动。
3、证件只限本人使用,转借或涂改无效,证件须加盖公章(钢印)并在网上公示方为有效,持证者应按规定使用证件。
4、妥善保管证件,如有遗失,立即报告。因聘任期满、自愿离退、违规除名等情况不再从事本单位工作之日起,应及时交回证件停止使用,不能再以本单位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仍继续使用的,单位将在网上实名通报,一切后果自负。
409-政讯通•全国文化旅游项目《各类专兼职人员证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