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聚游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功能的处罚

时间:2022-04-12 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当事人信息当事人名称天津聚游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别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6685819XD
案由信息案由未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功能
违则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
罚则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决定信息决定书文号(津)文综罚字〔2021〕F-000195号
决定日期2022年3月16日
决定类型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万元)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78
执法主体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hly.tj.gov.cn/ZWGKYXXGK1640/ZFXXGK5456_1/FDZDGKNR5153/XZCFQZ2163/202203/t20220323_5838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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