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公布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时间:2022-05-09 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2021年以来,按照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我市以规范一批、警示一批、打击一批为目标,查处涉旅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我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3件予以公布,以警示全市旅游经营者要守法经营,提醒广大游客群体参团旅游要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案例一: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隆昌石油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案

  关键词: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

  2021年4月,隆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成都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隆昌石油路服务网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网点擅自从事旅游组团业务,组织开展了魅力湘西湖南张家界景区的6日游活动。

  因该公司的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内江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关键词:不合理低价游

  2021年5月,内江市某旅行社推出了一款“0+80元桂林双汽五日游”旅游项目,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经查,该旅行社通过其各服务网点以低价旅游为噱头吸引招徕35名旅游者,交由桂林某旅行社代为履行。桂林地接社在行程中安排旅游者到指定的“XX美玉收藏馆”等购物店消费,途中还增加了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内江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旅行社作出处罚款30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7日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内江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关键词: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2022年3月,内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直属大队执法人员在景区检查时发现,内江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28名老年人参加内江二日游及商品推销会,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经查,该公司某网点以销售床上用品、保健品等方式招徕老年人成为其会员,会员旅游者零团费旅游,非会员旅游者每人收取交通等费用180元,由公司负责制定旅游路线,组织接待老年旅游者,先后参观了内江某药业集团及市内多处A级景点。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该公司罚款10000元、责任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lt.sc.gov.cn/scwlt/zhzfdt/2022/4/25/e5eed93e9a8b4461ac968cc8bfcf50f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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