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河东区怡菲文具用品销售店(郭某菁)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货清单的处罚

时间:2022-05-16 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当事人信息当事人名称天津河东区怡菲文具用品销售店(郭某菁)
当事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102MA07034L9K
案由信息案由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货清单
违则条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则条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决定信息决定书文号(津)文综罚字〔2022〕F-000017号
决定日期2022年4月25日
决定类型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执法主体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hly.tj.gov.cn/ZWGKYXXGK1640/ZFXXGK5456_1/FDZDGKNR5153/XZCFQZ2163/202205/t20220512_5879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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