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免罚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2-06-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地(州、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已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叶波 电话:13319893545

  

  附件:1. 文物、艺术考级、艺术品经营

        2.出版物

        3.互联网娱乐营业场所

        4.电影广播电视

        5.旅游

        6.《裁量基准》说明

        7.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lt.xinjiang.gov.cn/wlt/tzgg/202206/e459a4aa6b7e4a9b83b4b63200de24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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