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知识11:旅行社未收到地接社退还费用,怎么办?
时间:2022-11-05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旅行社未收到地接社退还费用,怎么办?
游客王某一行2人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西安往返苏梅岛6天自由行,出行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3月30日,团费21639.95元。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出行,3月19日王某要求旅行社退团退费,旅行社退回境外酒店费用5226元,并以与地接社发生款项纠纷为由,未退剩余16413.95元机票费用。
王某自行联系航空公司时被告知没有任何订票信息,认为该费用实际未发生,旅行社无权扣除。王某向某地文化广电旅游局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剩余机票款项。当地文化广电旅游局接到该投诉后,组织工作人员联系旅行社了解情况,并积极与投诉人沟通。经调查,机票款项未实际发生,旅行社已将地接社诉至法院。后续调解中,双方达成和解,旅行社胜诉后退还了剩余机票款项,最终实际退回团费全款21639.95元。
根据《民法典》及《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者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出行,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条规定:“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费用退还。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应就旅游费用的退还进行协商。
旅游经营者应协调地接社和履行辅助人退费,并提供其已支付相关费用且不能退回的证据,尽力减少旅游者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受到的损失”。
本次事件当中,旅行社与地接社发生纠纷,未收到地接社退还费用,应积极协调地接社和履行辅助人退费,防止损失扩大。按照《旅游法》相关规定,旅行社应在提供有效扣款凭证后退还旅游者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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