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知识87:报名“纯玩团”旅行社在行程中擅自增加购物和自费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时间:2023-04-1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作者:佚名
如今许多消费者早已深谙旅行史的消费套路,报名旅游团时会要求参加“纯玩团”,并不想被导游领着去莫名消费,强制购买商品。而如果报名“纯玩团”之后,旅行社在行程中擅自增加购物和自费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若旅行社在行程中擅自增加购物和自费项目,面临如下后果:
民事责任方面,属于违约行为,旅游者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旅行社及导游或领队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按下述标准承担赔偿责任:(三)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则存在如下风险:“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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