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严惩旅游行业中的违约行为
时间:2024-08-16
来源:文化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
随着旅游市场的日益繁荣,一些不法旅行社及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是屡禁不止。若此等不法行径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其蔓延之势必将愈演愈烈,最终导致游客在旅途中彻底失去应有的快乐。
为此,《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已明确划出红线,对以下三种严重违约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1.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3.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在此,小政强烈呼吁广大游客,一旦遭遇上述情形,请立即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勇敢举报,让不法行为无所遁形。经核实后,涉事旅行社将面临10万元至50万元的高额罚款;相关导游及领队人员将受到1万元至5万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更将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以示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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