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明确规定,高风险游玩项目要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

时间:2025-02-10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


如今,旅游已成为大家放松身心、丰富阅历的热门选择。越来越多的人不满足于常规的旅游景点打卡,开始热衷于体验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追求刺激与挑战。像在悬崖边的高空滑索,感受风在耳边呼啸;或是潜入深海,探索神秘的海底世界。

这些高风险项目在带来独特体验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不可忽视的安全风险。一旦经营环节出现问题,很可能危及游客的生命安全。为了规范市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相关法规。今天,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旅游法明确规定,高风险游玩项目要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

根据《旅游法》第四十七条,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这一法规的存在,让我们在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时多了一份安心。它从源头上对市场进行监管,防止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商家盲目开展项目,让大家能在安全的前提下尽情享受高风险旅游项目带来的乐趣,真正做到开心出游、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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