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消费被宰不用慌,这条法规是救星!
时间:2025-02-14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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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不是每次计划旅行时,都满心期待能拥有一段超棒的游玩体验?可现实中,有时候却会遇到些糟心事。比如,本想在景区里找家餐厅好好犒劳下自己,结果吃坏了肚子,玩的心情都没了。后来才知道,这家餐厅是景区外包出去的。
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这种情况在旅游中太常见了!景区、住宿点为了丰富服务,常常把一些项目租给别人做。像住宿点旁的特产店,景区里的游乐设施,大多不是景区或住宿方直接经营。这模式虽然给我们带来了更多选择,但也埋下了隐患。
为了保障咱们游客的权益,《旅游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这条法规简直是我们维权的“尚方宝剑”!以前遇到问题,景区和实际经营者常互相甩锅,我们游客维权难上加难。现在可不一样,不管是吃的不卫生,还是买东西被坑,都能直接找景区或住宿方,他们得和实际经营者一起负责。这样一来,景区和住宿方在选合作伙伴时会更用心,对这些经营项目的监管也会更严格,咱们旅游也就更放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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