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中遭遇不公,教你强势维权
时间:2025-03-06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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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旅游成了大家放松身心、开阔眼界的热门选择。可有时,满心欢喜开启旅程,却碰上糟心事。比如,旅行社承诺的豪华酒店,实际入住时却破旧不堪;说好的热门景点游览,被随意缩减时间。这些情况,都让游客的美好期待大打折扣。那么,作为游客该如何维权呢?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告诉大家。
《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这条法规的意义重大。当旅行社没按合同提供服务,像安排的交通出行延误,影响后续行程,就必须想办法弥补,或者对耽误的时间给予合理赔偿。要是因为旅行社的失误,导致游客财物丢失,也得照价赔偿。而在那些恶劣情况下,旅行社有能力履行合同却故意拒绝,让游客陷入困境,这时游客完全可以依据法规,向旅行社索要高额赔偿金。
所以,大家出游前一定要仔细签订合同,旅游途中若遭遇不公,别怕,《旅游法》就是你坚实的后盾,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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