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旅游权益,从配合检查开始
时间:2025-04-02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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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旅游已然成为大众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每逢节假日,热门景区总是人潮涌动,各地旅游经济一片火热。可在这繁荣背后,旅游市场也滋生出诸多乱象,严重影响着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旅游法》发挥着关键作用。今天,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有关的规定。
《旅游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这一法规在现实旅游场景中有着重大意义。旅游市场涉及众多环节,从旅行社的经营,到景区的管理,再到各类旅游服务的提供,任何一环出现问题都可能影响游客体验,甚至损害游客权益。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能够及时发现乱象。倘若旅行社在接受检查时拒绝提供游客合同、行程安排等文件,或景区工作人员阻碍检查人员对安全设施的查看,隐瞒存在的安全隐患,那么监管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市场秩序也会愈发混乱。
调研员跟大家强调一下,只有各方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信息,监管部门才能准确掌握市场情况,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游客营造安全、有序、公平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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