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旅游乱象,部门协同监管的关键作用

时间:2025-04-03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

如今,旅游已成为大众生活的重要部分,市场一片火热。可在这繁荣背后,问题也不少,强买强卖、虚假宣传等乱象频发,严重影响游客体验,也阻碍行业健康发展。正因如此,强化旅游行业监管,成了当务之急。在此情形下,《旅游法》中的相关规定,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规定。

破解旅游乱象,部门协同监管的关键作用

《旅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中或者在处理举报、投诉时,发现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实际工作里,旅游问题常错综复杂。就拿景区周边餐饮宰客来说,旅游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经初步调查,发现定价、食品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分别属于物价、食药监等部门的职责。按此法规,旅游主管部门就得迅速整理材料,书面移交给对应部门。这样一来,各部门各司其职,问题便能快速解决,游客权益得以保障,旅游市场秩序也能稳定下来,为行业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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