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维权有妙招,法律撑腰放心游

时间:2025-04-23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旅游市场的健康运行,直接影响着大家的出行体验与消费权益。在旅行过程中,不少人都有过担忧:行程临时变动、承诺服务打折扣怎么办?为了给游客吃下“定心丸”,《旅游法》中有规定发挥着关键作用,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旅行维权有妙招,法律撑腰放心游

根据《旅游法》第一百条的明确规定,旅行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现实中,旅行社的这些违规操作并不鲜见。擅自变更行程可能导致游客错过重要景点,拒绝履行合同更是对契约精神的践踏,未经同意转委托则容易引发服务标准参差不齐等问题。该法条的存在,为旅游市场划出红线,既督促旅行社诚信经营,也为游客维权提供坚实法律后盾,有力推动旅游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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