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必看!法律明令禁止的旅行社三大“雷区”
时间:2025-06-06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
出门旅游本是放松身心、探索世界的乐事,可有时因旅行社的不当操作,旅程变成糟心的体验。为规范旅游市场,保障游客权益,《旅行社条例》明确了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的禁止行为。今天,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这三条禁令,每一条都直击旅游乱象核心。拒绝履行合同,承诺的景点、服务不兑现,让游客乘兴而来败兴而归;随意改行程,打乱游客期待与规划;强制购物、隐形消费更是让游客钱包 “受伤”。
这些规定为游客撑起 “保护伞”。出游时,大家要熟知法规,若遇违规行为,及时维护自身权益,让每一次旅行都安心、舒心。
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诚招调研员,致力于监测舆情、化解危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入我们010-56232584、13391650821、010-53386791。
上一篇:导游权益有保障,你的旅行更安心 导游权益有保障,你的旅行更安心
- 1 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
- 2 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
- 3 宁夏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在盐池县开班
- 4 2025年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人才培训班在银川举办
- 5 第六届黄河之滨文艺展演启幕
- 6 我省50家A级旅游景区接受“健康”体检
- 7 李强出席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开工仪式并宣布工程开工
- 8 省政协一行调研甘肃画院美术创作与民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 9 李强同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举行第十轮中澳总理年度会晤
- 10 李强同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共同出席第八届中澳工商界首席执行官圆桌会
- 11 丁薛祥同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里贝拉举行第六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