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旅游消费指南发布:你最关心的十大维权问题在这

时间:2019-08-28 来源: 作者:

  在日益纷繁的旅游市场里,游客如何避免旅途中遇到的闹心事儿?除了练就一双慧眼识破坑骗,你还得关注时下旅游维权的新动态、新形势,给自己涨涨知识。

  红网记者获悉,“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长沙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了“游客最关心的十大旅游维权问题”旅游消费提示,助力游客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一、旅游投诉新热点:出境旅游纠纷多,风险需防范

  随团出行的旅游者,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与旅行社订立书面的规范的旅游合同,并积极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在旅游过程中遵纪守法、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

  二、旅游出行新趋势:在线旅游产品受青睐,选择需用心

  选择线上旅游出行的旅游者,多一份“用心”,定能少一份“闹心。“预订须知”应该仔细阅读几遍,全面掌握违规情况和免责条款后再下单预订, 注意随时截屏保存信息,包括旅游产品的行程安排、酒店的房型介绍、机票的退改说明等,避免事后引发争议。

  三、旅游纠纷新隐患:微信、公众号参团维权难,资质需认清

  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报名参团的游客,提高警惕,务必选择正规、信誉好,特别是证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齐全的旅行社,签好书面旅游合同,注重旅游产品的质量,不要一味选择低价产品,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增加维权难度。

  四、旅游维权新难点:取消出行退费纠纷多,责任需明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减少双方的损失,如果合同没有特别规定不能转让,临时退团的消费者可将旅游合同转让第三人。退团时间越早,退回的钱越多,所以要尽早决定及时通知旅行社,这样能最大幅度减少双方的损失。

  五、旅游消费新焦点:境外购物退换难,购物需理性

  需在境外旅游购买贵重物品的市民游客,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购物时,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游客要保持应有的警惕。购物后,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如发票及刷卡小票等,以便事后维权。

  六、旅游行程新矛盾:出行约定不清晰,维权需有据

  选择跟团游的市民游客,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虽然冗长但并不复杂,主要分为采购的旅游线路和旅游价格、旅游行程安排等内容,其中旅游线路、旅游价格以及旅游行程是重要部分,也是导致价格不同的关键所在。特别提醒,责任免除部分要认真阅读和仔细了解。现接到的很多投诉,都是基于对合同的误会和不了解引发。

  七、旅游服务新现象:代订、代办服务纠纷多,合同需签订

  选择自由行出行的市民游客,单项委托不简单,周全考虑才心安。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代为办理签证、预定交通、住宿等服务,并注意身份证、护照等相关证件是否有效,并认真签订代办合同, 与签证相关的这些费用的产生,是伴随着签证申请的行为产生,而不是以签证申请的正向结果为前提。

  八、旅游赔偿新争议:合同违约赔三倍?诉求需合理

  消费者出行前可适当了解《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旅游纠纷若干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旅游维权法律法规,依法要求退换或索赔,便于公正、准确、迅速解决问题。

  九、旅游营销新模式:奖励旅游诱惑大,防坑需理智

  消费者面对诸多诱惑时,应擦亮双眼保持理性,仔细甄别各类促销手法,避免盲目冲动,做到科学消费。警惕不具备组织旅游业务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以“获奖”“赠送”“低价”等形式的旅游宣传活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十、投诉处理新难题:异地纠纷调解难,维权需新招

  旅途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或纠纷,切忌着急。发生纠纷后,市民游客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被投诉人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或是拨打全国统一的旅游咨询公益服务专用号码12301进行咨询、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