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3-04 来源: 作者:

一、单位基本情况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9]203号)规定,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厅局级。总队主要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跨区县(自治县)综合执法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指导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研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业务规范、制定管理制度,培训、督查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承担“扫黄打非”工作任务,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预算1005.91万元:行政运行基本支出预算726.46万元,常年项目经费预算399.45万元(其中上年指标结转120万元用于其它文化支出,购置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设施设备)。

(一)行政运行基本支出726.46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8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71万元、医疗保险36.58万元,住房公积金46.06万元、离退休7.46万元。

(二)常年项目经费399.45万元

文化市场管理费279.45万元,其它文化支出12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与2015年相比车改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