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文化旅游项目调研员工作内容简介

时间:2021-09-17 来源: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 作者:佚名

本单位外聘调研员属于公益型服务和法律服务岗位,服务于全社会涉及到旅游消费者及旅游从业人员各个群体或个人。以奉献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为宗旨,志愿义务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工作任务和法律咨询、舆情监测、资讯发布、法制宣传、课题调研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积极认真地开展文化旅游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文化旅游普法工作,以及法律法规的司法实践探讨及社会调研反馈工作。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旅游行业政策及旅游项目,为涉旅游行业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文化旅游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

二、做国家重点文化旅游课题调研和旅游行业政策项目反馈工作,对社会热点、焦点文化旅游中现象等课题研究,要有立项、有计划、有重点、重实效地开展活动。提供涉旅游维权援助服务时,以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弘扬正气,维护国家及人民利益为己任。

三、在调研中对涉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法人组织的调研、资讯核实或法律咨询服务时,除主动示证外,还必须持相应的介绍信、调研函、资讯核实函等文函原件。要依法依规明察暗访,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四、用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文化旅游资讯信息,对时代旅游风貌、典型示例、旅游文化中的新人新事、致富信息、成功经验积极宣传,把关心旅游消费者、关注旅游事业、关爱旅游从业人员,维护旅游消费者及从业者的权益当做头等大事。

五、以全心全意为文化旅游行业服务“关注文化旅游、服务社会群众’为宗旨,注重旅游社会文化发展,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搞好公益服务的基础上,运用文化旅游资讯信息服务平台双百网的各项服务,真正做到发展经济、创富旅游收益,助力文化旅游发展服务社会。

六、在开展各项公益与收费业务活动中,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敲诈勒索或虚高收费标准的人员,本单位将予以除名,并视具体后果做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注:更详尽规定,请查阅单位相关制度,并以官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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