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知识7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12名游客泰国出境旅游被处罚

时间:2023-02-13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12名游客泰国出境旅游被处罚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处理12名游客泰国出境旅游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刘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刘某招徕游客并收取旅游款项后,由广东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组织出行。

经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调查,刘某不具备从事旅行社经营活动资质,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六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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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刘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4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调查,刘某通过微信联系广东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员工郭某,并通过微信将款项共28188元转给郭某个人微信账号,由郭某将全部款项交给广东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后,广东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即安排了12名游客参加了2019年10月23日出发的曼谷芭提雅 6天5晩旅游团的行程,广东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

该旅行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及《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鉴于广东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公司初次被查处,违法后果影响较小,符合《广东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 14项“违法程度一般”的适用情形,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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