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纠纷别硬扛,有人免费当“和事佬”

时间:2025-04-15 来源:旅游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旅游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偶尔会产生纠纷。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当矛盾出现时,有诸多途径可供双方解决,其中调解便是高效且平和的方式之一。

旅游纠纷别硬扛,有人免费当“和事佬”

《旅游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这一法规为旅游纠纷调解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协会凭借其在消费领域的专业性与权威性,能迅速介入纠纷,倾听双方诉求,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进行调解。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则依托行政资源,能高效协调各方关系,推动调解进程。而有关调解组织,因对旅游行业的深入了解,在调解中能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法规的关键在于“双方自愿”这一前提。只有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调解,才更易让双方敞开心扉、理性沟通,达成令彼此满意的结果。如此,既保障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旅游经营者的声誉,促进旅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为广大游客营造更优质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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